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印发《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综合考虑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常年气候情况等因素,预计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4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5%;统调最高用电负荷78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9%。今夏统调最大供电能力8000万千瓦,富余电力仅200万千瓦左右,全省电力供需维持紧平衡。若遭遇极端天气、特高压线路故障或外来受电减少等情况,可能出现用电缺口。同时,局部电网仍然存在因网络制约而影响供电的情况,负荷高位时仍可能出现区域性用电缺口。
附通知原文: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19〕276号
省电力公司,各市发改委、供电公司:
2019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建国70周年大庆之年,做好全年电力保障工作较往年更为重要。同时,今年我省用电需求增长维持在较高水平,夏季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呈紧平衡状态,加之“两交两直”特高压混网运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仍存潜在风险,做好全年电力保障工作任务愈加艰巨。为做好保障民生用电,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现就做好今年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9年供用电总体形势
综合考虑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常年气候情况等因素,预计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4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5%;统调最高用电负荷78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9%。今夏统调最大供电能力8000万千瓦,富余电力仅200万千瓦左右,全省电力供需维持紧平衡。若遭遇极端天气、特高压线路故障或外来受电减少等情况,可能出现用电缺口。同时,局部电网仍然存在因网络制约而影响供电的情况,负荷高位时仍可能出现区域性用电缺口。
二、有序用电方案安排
(一)方案分级
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积极探索电力需求响应等市场化方式,经研究,2019年全省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负荷1200万千瓦,分6级执行。
a级方案:200万千瓦
b级方案:400万千瓦
c级方案:600万千瓦
d级方案:800万千瓦
e级方案:1000万千瓦
f级方案:1200万千瓦
全省有序用电按a-f级分级启动实施,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科学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预案,具体落实措施应按周一至周日分别排定。
(二)指标分解
综合考虑各地2018年7、8两月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平均值占全省比例、局部供需缺口等因素,对各地2019年有序用电指标进行分配,具体如下:杭州235万千瓦,绍兴110万千瓦,宁波215万千瓦,嘉兴129万千瓦,湖州70万千瓦,金华110万千瓦,衢州39万千瓦,台州100万千瓦,温州138万千瓦,丽水29万千瓦,舟山25万千瓦。
另外,为提升电力应急响应水平,全省还将拟定900万千瓦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名单,仅在供电能力临时不足时执行。
(三)应急机动负荷安排
今年,全省共安排应急机动负荷150万千瓦,按2018年7月和8月各地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平均值占全省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杭州30万千瓦,绍兴14万千瓦,宁波27万千瓦,嘉兴16万千瓦,湖州9万千瓦,金华14万千瓦,衢州5万千瓦,台州13万千瓦,温州17万千瓦,丽水4万千瓦,舟山2万千瓦。各地安排应急机动负荷,应以专线用户和大用户为主,单个用户错避峰负荷一般要求5000千瓦以上,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台州、温州两市单个用户错避峰负荷要求在1000千瓦以上;应急机动负荷应在20分钟之内压减或切除,并不得安排高危、重要用户,防止快速切除负荷,导致人身、设备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按照“四定”要求(即定企业、定负荷、定时间、定设备),编制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包括《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汇总表》《高耗能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2),经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于6月17日前报省能源局和省电力公司备案。
三、电力需求响应负荷安排
去年,我省实施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响应实战演练,需求响应工作迅速推进。2019年进一步加大需求响应工作力度,全省需求响应总负荷为300万千瓦,形成年度最大用电负荷3.8%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综合考虑各地2018年7、8两月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平均值占全省比例,对响应负荷进行分配,具体如下:杭州60万千瓦,绍兴28万千瓦,宁波54万千瓦,嘉兴32万千瓦,湖州18万千瓦,金华28万千瓦,衢州10万千瓦,台州25万千瓦,温州35万千瓦,丽水7万千瓦,舟山4万千瓦。
四、工作要求
(一)不断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发改、能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供用电形势,会同当地电力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机制。同时,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在即,各地须加快研究配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新主体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规范等,使需求侧管理工作顺应电力市场化发展。要继续启用有序用电“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利用电力企业的负荷管理系统快速、有效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及时沟通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联合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各地要在巩固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政策基础上,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不断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和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合理用电。
(二)推进有序用电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各地要强化“单位用能产出评价与能源配置挂钩”的机制,坚持“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的有序用电原则,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城乡居民、重要部门、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用电,按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情况,实行“分档有序用电”,优先满足社会综合效益好的企业用电,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试点开展空调负荷参与有序用电,选择企业厂房、办公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空调负荷较高的工商业用户,将调控负荷精准定位至空调设备。要科学、合理地落实好“四定”错避峰负荷,按照用户电力负荷特性,帮助、指导用户设计个性化错避峰方案,指导并督促企业填报《企业错避峰安排计划表》(附件3)。要建立完善有序用电预警机制,提高供用电信息透明度,及时发布电力负荷需求情况和缺口预警,指导用户合理安排生产,尽可能减少有序用电对工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三)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为应对“两交两直”特高压电网故障的情况,已同步编制浙江电网故障应急预案并开展年度滚动修订。各级发改部门和供电企业要充分考虑特高压以及重要省际受电通道故障停运等突发情况对本地电网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底,避免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对失度,影响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增强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要启动实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电力需求响应举措。要继续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引导电力用户根据激励政策,主动改变用电行为,实现削峰填谷,挖掘用电低谷的填谷响应需求,缓解电网调峰压力。应进一步深化需求响应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完善多主体、多模式、多场景的需求响应业务模式。扩展需求响应资源,逐步吸纳非工空调、储能等多类型负荷。试点负荷集成商代理参与的业务模式,显著扩大需求响应实施主体。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电器、楼宇空调控制系统等技术,推进非工空调节电移峰改造,逐步实现部分用电负荷集中调控。同时,应按照“先需求响应,后有序用电”的顺序启动需求侧管理措施,仅在长时间出现供需缺口或者需求响应资源不足时启动有序用电预案,进一步减轻对电力用户的影响。
(五)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强负荷管理系统主站和终端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系统各项功能正常运作,为需求响应试点运行和精细化有序用电打下坚实基础。在今年迎峰度夏前,要确保负荷实际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90%以上,负荷实际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30%以上,100kva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各地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的方案编制、执行、调整等全过程必须纳入负荷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监控手段,开展企业需求响应执行效果评估。对于故意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的情况,各地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需求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六)坚决控制不合理用电需求。各地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将能源“双控”目标要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有机结合,坚定不移地控制不合理用电需求,用好、用足、用活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经济调控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削减落后产能用电需求,优化用电结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腾出用能空间。
(七)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电管理,有效控制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全面推进城市道路节能改造工程。要进一步加强技术节电,大力推广蓄能、热泵、高效电机、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等节能环保技术,优先选用电能等清洁能源,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组织好各项节能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生活、低碳经济,强化全社会节电意识。各级电网企业要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开展能源合同管理,加大力度拓展工业节能服务,建立典型案例库,逐步推行《居民家庭科学用电建议书》,帮助居民节约用电,确保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