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宁夏盛世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投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以上5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上述企业对该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附: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投资公司名单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投资公司名单